学业水平测试函〔2013〕8号 关于2011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基础信息校对的函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学业水平测试办: 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成为高考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并与高考招生录取挂钩,通过身份证号与姓名与高考数据对接,故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身份证号、姓名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高考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及院校填报。为了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测试办”)下发安徽省普通高中2011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基础信息电子数据(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电子数据)、基础信息校对系统,以便对学生信息进行校对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方式 各学校通过基础信息校对系统对基础信息电子数据进行校对及考籍信息变更。通过校对系统,打印基础信息确认表,由学生校对确认并签字,学校存档;学校根据学生在基础信息确认表上修改的信息在校对系统中更正;学校直接在系统中进行省内转学、休学复学、休学、流失、转出等考籍信息的变更;然后通过系统导出基础信息电子数据,并打印变更记录,上报至市(县)测试办,由市县测试办统一上报至省测试办。 二、时间安排: 10月30日,各县(市、区)测试办将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基础信息电子数据及变更记录报送至各市测试办。 11月1日,各市测试办将辖区内所有学校的基础信息电子数据及变更记录报送至省测试办。 三、上报材料要求 变更记录表上报要求:学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至县测试办;县测试办审核后将本辖区内所有学校变更记录装订成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测试办公章后报送至市测试办;市测试办复核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测试办公章后报送至省测试办。 基础信息数据上报要求:各学校审核无误后从信息校对系统中导出上报至县测试办;县测试办通过系统汇总成一个access数据库后上报至市测试办;最后市测试办刻盘上报至省测试办。每一环节要求责任到人,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请各市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根据本函件要求,及时组织辖区内的各县(市、区)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各学校进行认真校对确认,按时上报基础信息数据及变更记录,以保证高考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及院校填报。如果不按时上报将会造成高考电子档案无法生成,而影响考生填报志愿和高考录取,望相关人员要认真负责。 政策咨询: 梅小景 0551-62638023 胡 敏 0551-62614230 技术咨询: 陈晓利 0551-62999734 传 真 0551-62999736 电子邮件 gzks@ahedu.gov.cn 网 站 gzks.ahedu.gov.cn 安徽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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